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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服务
2020年第二季度业务办理答疑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18


 

1.问题:我现在才从事会计工作但是没有职称需要学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吗?

回复:根据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通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沈财会2020193要求,凡在20191231日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参加继续教育之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登录辽宁会计网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问题:沈阳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哪里学习?

回复:沈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共包括两个:东北财经大学平台和沈阳广播电视大学平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东北财经大学平台网址:http://sykj.edufe.cn/;

沈阳广播电视大学平台网址http://www.sytvujjy.cn/;

3.问题:2020年继续教育截止时间?

回复:2020511日至20201231

网上学习平台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