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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转发沈阳市考试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沈阳地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7

来源:沈阳市考试院网站

沈阳地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9月30日(节假日休息)

二、年检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一楼服务大厅(原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三、年检内容

(一)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二)是否具有按规定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的情形。

四、年检需提供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

(二)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沈阳市考试院

2019年7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