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沈阳市考试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沈阳地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7
来源:沈阳市考试院网站
沈阳地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9月30日(节假日休息)
二、年检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一楼服务大厅(原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三、年检内容
(一)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二)是否具有按规定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的情形。
四、年检需提供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
(二)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沈阳市考试院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