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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09

一、政策文件

1. 《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辽财教[2012]915号)

2. 《关于下达2014年第四批教育资助体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教[2014]1182号)

二、政策实施范围

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