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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JH21-210100-04160)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的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沈阳泰广办公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于洪区赤山路10-12号121

被投诉人:沈阳大学

    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相关供应商: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址:江西樟树药都南大道156号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大学图书馆集储配套设施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00-04160

采购人名称:沈阳大学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日期:2021年10月11日

三、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本项目开评标过程中,样品既作为资格条件又作为评审因素。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符合性审查不属于资格性审查来推脱。

投诉事项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评标办法服务方案分值未细化量化。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复质疑超出时间期限不予成立。交易中心明知违法却不成立。投诉人郑重对本项目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和检举。

四、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第七十九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

1.驳回投诉事项1第一部分内容、投诉事项2。

2.责令被投诉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存在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及评审标准不明确的违法情形限期改正。

3.中标结果无效,被投诉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沈阳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