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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组织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 部署2020年财政财务工作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9

5月22日,市财政局组织召开2020年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市财政局局领导,市财政局机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正处级领导干部,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局长、正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沈阳市“两会”精神,总结2019年全市财政财务部门科学管理、依法理财所取得的良好成效,并对2020年财政财务工作作出部署。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20年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部门面对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反应迅速,沉着应对,积极作为,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

2020年,全市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发37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牢牢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大力解放思想、提升治理能力,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支持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工作,统筹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一是努力做大财政蛋糕,积极培植壮大财源。克服经济下行和疫情叠加影响,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加强多部门协税护税联动,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增强财源建设能力,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二是切实加强支出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完成压减15%的目标。严格支出保障顺序,优化支出结构,在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的基础上,集中资金用于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点支出,为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提供坚实保障。三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发挥好财政政策的指挥棒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完善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体系,推进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建设。强化重大项目资金要素保障,围绕壮大我市产业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城建专项资金加快推动轨道交通、路桥等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强化项目资金使用跟踪,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福祉。持续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及时足额落实各类就业补贴资金,用好创业担保贷款,稳定就业总量。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投入机制,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支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完善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体系,支持打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办好市政府确定的“12件实事”。五是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持续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继续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优化债券投向,确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继续做好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加强国库资金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财政暂付款。构建完善大监督工作格局,深化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程预决算审核等监督管理。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主动接受审计、人大、巡察等外部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六是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继续加强对预算单位和各区县(市)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过程监督。编制好“十四五”规划。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