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21
局内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指导精神,以及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辽宁省财政厅财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辽财法规〔2022〕22号),形成《沈阳市财政局财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我局以往相关规定与此不符的以此为准。
沈阳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
附件:沈阳市财政局财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