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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季度沈阳市直达资金 分配下达情况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12


 

一、全市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末,我市共收到各类中央直达资金58.8亿元,其中:市本级23.9亿元;各区县34.9亿元。

1.中央直达资金57.4亿元。主要用于基层“三保”支出、就业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田建设、困难群众救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救助、学生资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生育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优抚对象补助、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

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1.4亿元。主要用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服务业发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等方面。

二、市本级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末,沈阳市本级共收到各类中央直达资金23.9亿元中,已全部拨付,具体为:

1. 中央直达资金22.9亿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救助、学生资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

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服务业发展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