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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普惠性财政的提案(第243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3-25


杨功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普惠性财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县乡村发展建设投入,不断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垃圾处理、宜居乡村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行大量投入。2018年,市本级财政资金累计投入4.5亿元用于农村改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垃圾处理、宜居乡村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您的建议根据民生的实际需求和县乡村发展的实际需求,将百姓所需的和县乡村所盼望的民生工程作为财政的又一新支出重点领域进行扶持和发展,并通过财政加大对这些民生领域项目的支出支持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共性和普惠性财政,确保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县乡村的发展能够充分感受到财政的温暖和普惠。我们认为十分必要。我们将充分吸收和采纳您的建议,在以后年度的财政预算安排工作中,对涉农人居建设项目的计划主管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建议,争取在项目安排上向公共性、普惠性项目上倾斜。同时在资金安排上,我们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实际情况,在现有的政策和体制范围内,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公共性、普惠性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经济建设处

联 系 人:王光远

联系电话:22871969

 

 

 

                                    沈阳市财政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