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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设立沈阳航空产业创新与发展基金的建议 (第69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6-16


奚继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沈阳航空产业创新与发展基金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沈阳市高度重视通过设立产业基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支持作为做为我市优势产业的航空产业发展。2020年7月,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成立沈阳航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沈阳市皇姑区,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2020年12月,沈阳航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取得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资质,并发起设立沈阳航空产业投资基金。,目前,该基金已完成正式立项,正在履行后续设立程序。    基金总规模10亿元,其中,沈阳市投资基金出资出资3亿元,占基金总规模的比例为30%。基金首期规模5亿元,存续期为8年(5年投资期+3年回收期)。目前,沈阳航空产业基金项目已正式立项,正在履行后续设立程序。基金主要投资于航空器装备制造及维修、航空器运营、航空新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等航空领域,并以此为引领做强沈阳航空产业链,依托航空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诉求提供全方位服务。基金成立后,将重点支持浑南航空产业园、沈北航空产业园、富创精密航空航天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中航发产业集群基地等一批航空产业园与项目的开发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我市航空产业发展实际,通过航空产业基金加大对航空产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航空产业链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沈阳航空产业,力争将航空产业打造成为沈阳经济腾飞的重要支撑和引擎。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金融处

 联 人:王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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