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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翻修改造农村最早一事一议修建水泥路的建议(第0473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06


周继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翻修改造农村最早一事一议修建的水泥路的建议(第0473号)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沿革和政策情况

2010年开始,依据《辽宁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辽农改办201016号),我市按照省级相关政策和要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试点工作,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道路、文化活动场所、村容村貌等实施改造,村内道路修建的路面主要是砂石路面。从2012年开始,我市进一步提高了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标准,村内道路修建的路面主要是黑色路面和水泥路面。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农改办201410号)和《关于完善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有关政策的通知》(辽财债管2021271号),明确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范围主要是修建国家村通油路工程以外的行政村内通屯连户道路,包括行政村内自然屯与自然屯之间道路、自然屯内巷道及相应村内道路配套的桥梁。我市各区县(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建设黑色路面或水泥路面,从近年来区县实施情况看,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基本为水泥路面,辽中区、于洪区、苏家屯区基本为黑色路面。

二、财政支持情况

为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持续改善农村居民出行条件,从2012年以来我市各级财政共计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5.2亿元,共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5300余公里。按照省级相关政策和要求,考虑到目前还有大量乡村村内道路尚未实现硬化全覆盖,2023年,我市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主要以新建村内道路为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来源为中央、省资金占80%,市县承担20%,具体补助标准为:路宽3米的村内道路,平均每公里补助24万元;路宽3.5米的村内道路,平均每公里补助28万元;路宽4米的村内道路,平均每公里补助32万元;路宽5米的村内道路,平均每公里补助40万元。通过一事一议村内道路财政奖补项目的连续实施,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有效解决了村民出行难的问题,同时为发展乡村旅游、高效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创造了良好机遇和条件。

三、已采取措施情况

目前,对于村内道路因修建时间过长而出现部分路段破损,我局已关注到此类情况,多次就村内道路破损情况和维修需求向省财政厅进行了汇报和沟通,并着重阐述了维修破损路面对于延长道路使用年限、便民出行、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性。省财政厅对此高度重视,对全省村内道路破损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于2023年先后深入我市辽中区、法库县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经过我们积极争取,在充分听取我意见和建议后,省财政厅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中央直达指标资金的通知》(辽财指债管202367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辽财指债管2023669号)要求,“各县区在确保完成全年分解建设任务基础上,对因建设路面宽度收窄(≤4m)等原因导致成本下降,可安排不超过10%的奖补资金,区别轻重缓急,用于对以前年度村内道路维修维护。”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按照省级有关规定,指导区县(市)研究村内道路维修维护的具体操作细节,在确保完成全年分解建设任务基础上,科学有序组织开展破损村内道路的维修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农业农村处

人:宋其建

联系电话:2326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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