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栏目列表
行政执法
关于2017年度沈阳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金融企业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支柱。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多次对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提出要求,并授权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2017年度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如下:

  一、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含国有独资、参股企业)9户。按隶属关系分:市属6户,县区属3户。按行业结构分:银行类1户,证券类1户,担保类7户。9户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国有股权情况是: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占比11.71%,国有股东为沈阳恒信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沈阳网信证券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占比44.39%,国有股东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沈阳恒信租赁有限公司。沈阳恒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市科技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占比均为100%,国有股东均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信必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沈阳万邦担保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占比均为100%,国有股东分别为沈阳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集团公司、沈阳辉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沈阳沈北创展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一是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245亿元,负债总额为1,166亿元,净资产(国有资产)为79亿元。

二是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分布情况。市属国有金融企业6户,国有资产69亿元,占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的87.3%;县区属企业3户,国有资产10亿元,占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的12.7%。

三是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行业结构。银行类地方金融企业1户,国有资产60亿元,占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的75.9%;证券类企业1户,国有资产3亿元,占3.8%;担保类企业7户,国有资产16亿元,占20.3%。

    二、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建立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组织框架。目前,我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隶属于市和区县(市)国资部门管理。国资部门通过构建以产权登记、评估监管、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为核心的基础管理制度体系,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二)推进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2007年,盛京银行由沈阳市商业银行改组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自然人共同持股的多元化股权结构,2014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2017年12月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为有限责任公司。

(三)规范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沈阳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试行办法》、《沈阳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沈阳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了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体系。

  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的成效

(一)增强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盛京银行5年来累计投放信贷资金1400亿元,支持沈阳机床等重点国有企业改革、装备制造业发展等重大项目。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与邮储银行合作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引入阳光财产保险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2017年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新增放款1010万元。浑南信必达担保公司2017年提供担保的24家企业,分布在建筑业3家、工业16家、软件业3家、零售业2家,有力推动了中小企业发展。

(二)提高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活力和抗风险能力。落实党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盛京银行大力发展“轻资产、轻资本”业务,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建立全面、全员、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全流程风险管控,确保经营持续、均衡、稳健发展。各担保公司采取足额计提风险准备金、增加担保稽核、计算机风险监控等多种措施积极防控风险。同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累计投入34亿元,截至2017年末,国有金融资本应享有的权益达到79亿元。

(三)全面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市委组织部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建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市国资委党委履行直接责任,财政局、经信委、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具体指导,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明确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与措施

  当前,完善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增强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对全市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带动力,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我们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国有地方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的工作部署,依法依规管住管好用好、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加强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授权管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出台我市《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完成本级政府授权工作,集中统一履行本级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同时依法依规制定和落实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出资人权利,在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资本收益分配等方面,逐步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

  (二)优化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落实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体责任,以加速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带动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为己任,通过汇集市属优质金融和类金融资产与股权,健全市属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基金、担保、租赁以及供应链金融等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壮大金融产业实力;通过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扩大投融资规模,实现国有金融资本的保值增值;通过提高投资管理、风险管理、资产管理等资本运营能力,加大产融结合力度,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高端装备制造、汽车、机器人、输变电、机床、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转型升级。

(三)加大普惠金融对中小微企业和大众创新的引导作用。落实国家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政策措施,对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等重大政策举措,合理调整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证券、担保等行业的比重,不断提高地方金融企业的运营效率和配置效率;加大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大众创新的扶持力度,对于经营业务范围重复、经营状况欠佳的融资担保企业进行资本重组,明确融资担保机构政策定位,完善利益融合的风险分担机制,提高融资担保企业的担保和再担保能力,全面落实市政府出台的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四)切实防控金融风险。以公司治理为基础,以产权监管为手段,加强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监管。严格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对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加强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投向等运营情况监督。督促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履行好防控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强化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内外部监督,严格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审查,建立全面覆盖、制约有力的监督体制,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

(五)切实加强党对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管理人员,造就兼具经济金融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完善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选任和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党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