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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关于2019年度沈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 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12


 

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了《关于2019年度沈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量与分布情况

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055.4亿元,负债总额497.5亿元,净资产557.9亿元。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行政单位500.9亿元,事业单位554.5亿元。

(二)资产构成情况

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固定资产324.9亿元,在建工程90.8亿元,流动资产622.6亿元,长期投资1.4亿元,无形资产10.6亿元,其他资产5.1亿元。

(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

全市配置固定资产30.7亿元,处置资产账面原值8.1亿元,出租出借资产账面原值0.7亿元,资产收益0.6亿元。

(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市公路总里程14124公里,水库数量27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85处,文物藏品总计14万件(套),公共租赁住房1818套。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成效

(一)健全制度体系,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明确机关事务中的资产管理要求。颁布《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和要求。二是完善资产管理重要环节的制度体系。修订资产配置标准,出台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强化资产配置、处置和资产管理中出租出借关键环节的管理三是健全重点资产管理制度。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推进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

(二)强化重点整治,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升一是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手段。升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定点停放、无任务出行等预警报警功能,实现精准监管。公开招标确定服务供应商,为公务用车提供加油、保险、维修、评估、拍卖、报废的“六定点”服务。将车辆“六定点”服务数据信息同步录入平台,实现公务用车从运行到处置的信息系统监督和管理。严控公务用车各项经费支出,降低公务用车经费支出。统一公务用车标识管理,约束公车私用行为,强化社会监督。二是打牢办公用房管理基础。摸清办公用房底数。结合办公用房年报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础数据进行校验核对。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类公有房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查找管理漏洞,督促整改各类管理问题。三是规范资产处置管理。严格审批权限、审核要件和操作流程,实地核验待处置资产实时监管处置收益,形成工作闭环,加快资产处置进度

(三)细化管理举措,突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难点一是摸清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部分市直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和院校等进行重点检查。研究解决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因政策把握不准等造成的问题要求即查即改,对因历史原因等形成的普遍性问题,制定分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办法。对房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严格审批管理出租闲置房产。二是分类解决产权归属方面的突出问题。调查掌握因产权问题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产情况,通过办公用房管理系统和建立电子信息台账等方式加强管理。推进公有房产统一权属登记,首批选取部分房产开展权属变更工作。 三是盘活各类闲置资产。积极调剂和处置闲置房产,为市直部分部门调配闲置办公用房,对占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相关企业进行清退,拍卖闲置房产。推进市本级“虚拟+实体”公物仓建设,在实体公物仓仓储功能基础上,搭建虚拟公物仓资产信息平台,有效利用存量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充分贯彻落实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

(四)加强平台建设,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一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分平台。持续对平台数据及管理功能进行升级,优化“公车管理+公务出行一张网”全生命周期公车监督管理模式。二是搭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分平台。完成办公用房出租、维修、配置等行权事项的信息梳理。三是筹划资产管理分平台。初步完成平台框架搭建及资产配置、管理、处置及虚拟公物仓等功能模块的设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根据中央和省资产管理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及时修订完善资产管理综合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为加强新形势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指导各单位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体系,严格资产全过程管理三是提高人员素质。组织开展资产管理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建设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相对稳定的国有资产管理人才队伍。

(二)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一是加强资产使用处置监管。在严格执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审批程序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管理。二是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着力研究权属不清的房产、盘亏资产等历史遗留问题,按照资产类型、形成原因、形成时间等分类制定解决方案,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三是完善公物仓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虚拟公物仓资产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闲置资产调剂力度,促进资源共享共用,节约机关运行成本。

(三)继续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升级一是持续优化升级公务车管理平台。逐步实现业务办理平台化、出行监督全程化,充分发挥平台管理功能,力争尽快实现车辆管理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二是研究推进公务用车跨部门调度工作。开展跨部门调度公务用车的制度规范及经费结算论证,研究可行性实施方案,逐步试行推开车辆跨部门调度工作,加强各部门车辆统筹使用,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三是加强市与区县联动。构建以市本级为主体、市本级和区县相互促进的公务用车管理新格局,提升我市公务用车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水平。

(四)持续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市本级办公用房处置工作力度。对闲置办公用房进行合理调配,对不适合办公使用的闲置房产加强出租利用或采取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二是加快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开发办公用房出租、维修、配置等行权事项软件。三是积极推进市本级办公用房权属统一工作。梳理办公用房情况,对权属清晰的房产进行权属变更,对权属不清晰的房产依相关政策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