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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的综合报告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12


 

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了《2020年度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904.8亿元负债总额3307.3亿元净资产1597.5亿元,资产负债率67%。

其中:市属企业资产总额2820.9亿元负债总额1722.8亿元净资产1098.1亿元,资产负债率61.1%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0年,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10601亿元负债9723亿元所有者权益878亿元资产负债率91.7%。其中:市本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10584亿元负债9718亿元所有者权益866亿元;县区属国有金融企业资产17亿元,负债5亿元,所有者权益12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0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268亿元负债总额501.7亿元净资产766.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620.3亿元事业单位647.7亿元。

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12.5亿元负债总额116.3亿元净资产396.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226.5亿元,事业单位286亿元。

区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755.5亿元负债总额385.4亿元净资产370.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393.8亿元,事业单位361.7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市共发现并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24种。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共战疫情展现国企担当。坚决践行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政治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开设应急电话,制定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及应急预案,切实扛起国企担当。积极拓展短缺商品的市场采购渠道,确保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稳定市场供应。全力保障居民出行以及用水、用气需求保障城市运行。落实国家、省、市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助复工复产此外,市属企业全面完成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

2.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规划国资布局推进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三大板块集中,发布《沈阳市市属企业主业清单》,制定《沈阳市市属国资国企“十四五”改革发展规划》,形成《沈阳市市属企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方案(讨论稿)》。运营两类公司发挥两类公司在结构调整、资本运营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解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厂办大集体改革僵尸企业处置、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我市统筹协调多个部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经验做法列入全国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成果清单。

3.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效率。“一企一策”推进重点企业混改提升公司治理能力落实党的领导市属企业全面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加强董事会建设,全面推开外部董事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总结推广薪酬差异化试点经验出台《沈阳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赋予企业更加充分的工资分配自主权印发《沈阳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4项考核细则,调整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工作。

4.提升国资监管规范性有效性。转变监管职能修订《沈阳市国资委权责清单(2020年版)》,精简国资监管事项;印发《沈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年版)》,分类向各市属企业授权放权。建设监管工作平台完成平台一期、二期建设,与正风肃纪平台实时对接,落实“三重一大”清单管理、规范出资人权力运行、构建三位一体财务监管等功能模块上线运行。完善监管制度制定《沈阳市市属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暂行)》等文件属企业实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组织体系全覆盖,全部建立内控制度。加强风险管控每季度调度企业金融性债务情况,对高负债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回归合理负债水平对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企业投资的非主业、非境内、非控股项目实行特别监管强化出资人对企业财务事项的监督,推行外派财务总监制度。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完善管理体制,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水平。继续落实《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对国有金融资本实施穿透管理,优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水平。合理界定财政部门和国有金融企业的管理边界,明确出资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责任。加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绩效评价等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国有金融企业开展绩效评价和产权登记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通过对国有金融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监测等,加强对金融企业的财务、资产和风险管理强化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

2.推进财政与金融有效联动,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贯彻落实金融专项奖补资金政策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打造金融机构“沈阳军团”。积极推动相关投资基金有序发展,通过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天使基金等新型金融业态创新发展,以资本为主导重组优势资源,优化全市金融资源布局,撬动社会资本更好地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通过政府适当增资、处置债权资产、合并重组等方式,重构我市融资担保体系,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体系,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形成融资担保的全链条出台《沈阳市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助资金管理细则》,落实中央财政对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奖补资金。

3.回归金融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创新服务理念,全力推广“园区集合贷”业务,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建立政银担联动授信担保长期集合信贷机制,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结构化设计,多方增信分散项目风险,打破科技型中小企业因缺乏重资产抵押而无法获得信贷资金支持的困局,充分凸显企业信用价值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先审批,实行银行与担保公司同步审查,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牢固树立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理念加强并改进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服务,围绕实体经济需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缩短企业融资链条,降低企业债务杠杆和融资成本,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发挥风险资金池作用,在构建政府、银行、国有担保机构风险共担机制上做出突破举措,构建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三位一体的信用保证体系采取“政府引导、市县联动、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方式,在强化政府的融资担保增信平台功能、放大担保倍数、降低担保费率、完善风险补偿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引导了更多金融资源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企业。建设企业征信和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对涉及中小微企业的管理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进行采集,形成统一的征信数据库,提升“征信+金融综合服务”联动效应、完善区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切实发挥信用配置金融资源的正向激励作用。

4.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党在金融领域的领导,以党建促进金融企业改革,建立全流程、全覆盖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对融资担保企业进行资本重组,完善利益融合的风险分担机制,提高了金融企业抗风险能力。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建立出资人管理与行业监管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国有金融资本监督合力。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建设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暨地方金融监管平台对资本市场经营风险等进行全面监测坚决防止重大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完善制度体系,筑牢资产管理根基。颁布《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推进机关事务一体化管理。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使用中关键环节的管理,避免国有资产低效运转和闲置浪费。推进办公用房配套地方标准建设出台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配套制度体系。

2.强化基础管理,规范资产重点管理环节。加强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从严配置,规范使用、调剂、处置管理。开展资产清查汇总全市情况,摸清资产家底,梳理分析发现的问题及成因,分类研究解决办法。推进“实体+虚拟”公物仓建设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试运行测试,闲置资产和实体公物仓存量资产通过“虚拟公物仓”集中共享和调剂使用,实现“实体+虚拟”公物仓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节约了财政开支。

3.优化管理方式,提升重点资产管理效能。不断夯实办公用房管理基础摸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底数,认真核对市本级办公用房基础信息,结合办公用房数据年报对市本级全口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础数据信息要素进行校验核对积极推进市本级办公用房信息平台建设,梳理办公用房行权事项,完成办公用房信息平台软件初步开发设计。持续优化公务用车管理手段组织开展车辆编制统计及核验,优化升级监督管理平台部分模块,排查检修车辆车载终端系统,完成终端物联网卡更换组织市本级和区县公车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平台数据信息,成功申报国家第一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示范点,在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领域开展探索创新。

4.细化工作举措,推进资产管理难题逐步解决。研究解决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分类核实处理指南,先易后难,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分类研究房产权属管理问题在全市开展公有房产清理整治工作和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地调查,将公有房产梳理分类,研究了相应的工作举措。盘活和调剂利用好闲置房产严格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做好办公用房综合保障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管制制度。总体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统一用地分类标准,综合运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国土“双评价”、“双评估”等数据和科学手段,形成《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初步成果,空间发展格局得以基本确立,“三条控制线”逐步落地。

2.持续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性工作。全面完成“三调”,全市13个县级调查单元的“三调”成果全部通过国家级核查和数据库质量检查。加快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管理体系,建立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制度。

3.切实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能力。科学制定耕地保护规划突出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明确以河湖长制为保障,建立健全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城市与农村相统筹、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相协调的综合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深入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行名录制管理,严禁未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进入供地程序。

4.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推进自然资源立法,坚持依法行政。起草《沈阳市林地建设保护条例》、《沈阳市湿地保护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加强自然资源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攻坚三年行动和综改试验,推动国资国企改革走深走实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党委前置研究的事项清单,明确党委在决策、实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规范董事会建设,推进各级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并且实现外部董事全覆盖、占多数保障经理层行权履职,建立并落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坚持“三进三退”,推动市属企业整合发挥两类公司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进入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等转型发展领域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健全以创新为导向的绩效考评体系推进企业瘦身健体,压减企业户数,优化管理层级加大“两非”、“两资”清退力度。深化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分类优化股权结构和股东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推开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严格考核,刚性兑现指导市属企业确定岗位职务划分等级,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等制度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实行全员绩效考核梳理评估实施激励的可行性,结合实际探索中长期激励方式。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完善国资监管工作平台,将区级国资监管部门及市属、区属重点子企业全部纳入平台监管范围统筹内外部监督力量,建立健全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常态化沟通机制,推进对国有企业的常态化监督稽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防范化解债务、投资和法律等风险。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夯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基础

加快推进“集合贷”系列产品推进落实行动方案,做实做细并逐步推广,切实解决我市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政府增信功能运用好政府类金融支持政策和工具,开展创新试点,缓解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培育骨干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重点推动“沈阳企业征信平台”市场化应用,完善征信平台与银行机构合作机制,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金融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沈阳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强化政府政策配套,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沈阳金融风险预警暨地方金融监管平台”跨部门应用和协同,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全面实现风险防控和监管大数据化管理以金融风险预警平台为载体,实现重大金融风险监测的全覆盖将大数据分析融入金融机构日常监管工作中,实现有效监管。推进金融科技产业发展重点打造一区、一街、一城”金融科技产业格局,推动供应链金融、区块链金融等新金融模式与传统金融业态结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三)继续加强行政事业资产基础管理,更好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尽责事业发展

结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施行,修订和完善我市资产管理综合制度,加强相关配套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做好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通过核实分批处理具备解决条件的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升级健全市本级办公用房管理配套制度标准,提升办公用房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快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办公用房权属变更、出租出借等全流程网上审批、全过程动态监管分类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工作持续创新公务用车管理手段建立公务用车从编制管理、配备更新、运行保障到车辆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制度体系优化升级平台功能,实现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一网全覆盖监管实行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运行保障模式,探讨和推行互补保障方式,全力解决车辆使用率不均衡及供需矛盾等问题。加强“实体+虚拟”公物仓建设制定完善公物仓管理制度,加大闲置资产入仓力度,发挥调剂功能,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益。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建设,提升资产管理的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动绿色发展

规划引领,科学统筹,推进“多规合一”走向纵深,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把严守耕地红线摆在首要位置,逐级划定落实安全底线,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约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加速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品质,形成可自然维持的与周边生态环境协调的生态系统优化城市结构性绿地布局,统筹考虑市域的山体、森林、湿地、河湖水系及公园等蓝绿公共空间实现城乡绿化空间的均衡、协调和互联布局。全面提高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建设,整治城区裸露地面严格落实河长制启动清洁流域工程实施沙化土地、黑土地侵蚀沟综合整治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将城镇建设严格限定在开发边界之内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探索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建设,将碳排放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法规制度,强化法治思维,加快自然资源领域立法修法,制定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性法规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执法行为事前备案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督问责机制,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