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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关于沈阳市2021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一、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国有金融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薄弱领域金融服务水平,强化金融风险排查防范有力支撑和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截至2021年末,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含国有独资、参股企业)13户,资产总额12,678亿元。按行业结构:金融控股公司类1户,银行类2户,证券类1户,担保类9户。按隶属关系:市属6户,区县属7户。

二、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取得成效

(一)健全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组织框架

健全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深入贯彻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有关精神明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责任,强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目前,市属国有金融资本由市财政局委托市国资委作为受托人管理,构建以产权登记、股权变动、增资扩股、资产评估、经营预算、财务监督为核心的基础管理制度体系保障地方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二)创新构建基金管理体系

1.组建沈阳市城市更新及发展基金印发《沈阳市城市更新及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沈基金委发20212),基金采取公司制组建,按市场化模式运作,首期规模100亿元市政府出资20亿元,由城投集团管理。更新基金采取直接投资+母子基金的投资模式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城乡基础设施更新、生态环保、产业园区建设

2.建沈阳市投资基金印发《沈阳市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沈基金委发20213),基金采取公司制组建,按市场化模式运作,首期规模100亿元市政府出资20亿元由盛京金控集团管理。投资基金采取“直接投资+子基金”的投资模式主要用于支持重大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领域项目

(三)增强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重点金融企业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盛京金控集团构建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服务企业融资需求,累计服务各类市场主体2,000余家,融资服务规模1,500多亿元投资200余家企业220余亿元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挥省级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功能,累计交易额189亿元;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项目5,717宗,成交金额5.9亿元;我市国有资本成为盛京银行第一大股东,盛京银行股权结构显著优化、社会公信力明显增强。

2.用好政策性担保工具发《沈阳市促进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沈政办发〔2021〕20号),通过做大做强国有担保机构、实施担保费降费政策、全面推广“集合贷”金融服务机制,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共同注资5亿元,成立沈阳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引导政府性担保机构扩大规模为市场主体提供担保服务,助力银行为企业贷款。2021年科技担保盛京担保等政府性担保机构为536户企业(个人)提供融资担保新增担保额21.9亿元。

3.持续扩大“集合贷”规模。“集合贷”“政银担企”四方风险共担机制为基础以企业聚集园区、产业链、服务平台、联盟等为组织单元实行集合授信、无抵押担保(大型企业除外)、四方风险共担、企业即申即贷的服务模式。2021年“园区集合贷”为11个园区47家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7亿元担保和金融机构直接减免企业评估费、咨询费等25万元,为企业节省贷款利息170万元,兑现担保费补贴336.2万元,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4户企业贴息43.5万元,以上累计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574.7万元。

(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效果明显

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为沈阳市城市快速路网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沈阳国际展览中心等项目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缓解政府支出压力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形成良性投资循环

(五)提高国有金融企业抗风险能力

一是出资入股辽沈银行。2021年按省要求,我市出资参与组建辽沈银行2022年辽沈银行已落户沈阳二是增持盛京银行股份。2021年我市增持盛京银行股份盛京金控集团成为盛京银行第一大股东有力的提升了盛京银行的社会公信力和市场信心。三是积极推农信机构改革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完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明确企业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建立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服务国家战略,落实金融政策法规。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虽然我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国有金融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还在渐进提升之中。一是地方国有金融企业业态不够丰富二是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仍需完善,国有金融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国有金融企业总体资产质量处于安全、可控状态,相关金融企业还需要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规定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

积极稳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出台《沈阳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对国有金融资本实施穿透管理优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二是完善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等基础管理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三是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国家与国有金融企业的分配关系四是压实企业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责任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优化国有金融资产战略布局

合理配置各类资产,聚焦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金融、农业金融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健全市属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基金、担保、租赁以及供应链金融等地方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壮大金融产业实力,加快夯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三)提高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市场主体能力

1.继续利用好融资担保、集合贷等金融政策工具。更加注重为中小微企业增添发展活力和动力,复制推广以“园区集合贷”为代表的系列集合贷,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沈阳市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2.5亿元,并争取省担保集团同步增资2.5亿元将沈阳市科技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0亿元通过增强担保机构实力,撬动更多的银行信贷资源,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集合贷业务规模。

2.提升基金管理运作水平。构建“2+3+N”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覆盖我市20条重点产业链,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督促城投集团、盛京金控集团完成子基金、直投项目组建投资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城市更新发展建设。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沈阳市天使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对重点领域初创企业实施股权投资,形成主体多元、资本汇集、人才集聚的天使投资基金体系。

3.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结合沈阳市“十四五”规划中重点项目,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保、农业、文化等领域建立全市动态化项目储备,并在财政可承受能力范围内积极推广  PPP 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探索融资模式创新推进符合条件的存量  PPP 项目和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资金来源及融资渠道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积极防范化解辖内金融风险

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密切关注我市金融机构风险情况壮大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质量。

(五)切实加强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

充分发挥国有金融企业党委的领导作用,健全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厘清党委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则和程序。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党组织要严格把关,落实董事会、经理层选人用人权,保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各层级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