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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乡村振兴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7-06

一、政策文件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乡村振兴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办法》的通知(沈财农〔2022274号)

二、政策出台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族和宗教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关于印发〈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2292号)、《沈阳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沈乡村振兴办发〔20212号)和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三、适用范围

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是对有关区县(市)和单位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本办法所称的衔接资金,除具体条款和指标中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衔接资金。各级区县(市)财政财政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绩效评价及考核结果应用,根据绩效评价及考核结果,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改进不足,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文件链接: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乡村振兴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