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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 沈阳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1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按照国家、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保险政策制度与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构筑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

市场运作。

自主自愿。

协同推进。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底,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市与区县(市)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玉米、水稻、小麦三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收入保险成为我市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推动农业保险与区县(市)特色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我市特色农产品保险比重及覆盖面。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稳定在1%以上,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力争达到500/人。

确保2030年,我市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我市农业保险实现由灾后补偿向灾前预防升级、由保成本向保收入升级、由保险保障向全金融服务升级,提升对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力度,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二、拓展广度深度,提升服务能力

(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五)增加特色农产品险种

(六)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七)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

(八)落实农业保险便民惠民举措

三、优化运行机制,强化服务质量

(九)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

(十)完善保险条款和费率拟定机制

(十一)完善保险机构遴选与考评机制

(十二)健全农业保险风险防范机制

(十三)健全农业保险防灾减损机制

(十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四、加强基础建设,拓展服务范围

(十五)健全基层服务体系

(十六)配合推进农业保险信息化平台建设

(十七)提升农业保险科技赋能水平

五、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成效

(十八)成立农业保险工作专班

(十九)强化政策扶持

(二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

(二十一)加强监督检查

附件

沈阳市农业保险工作专班职责

一、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农业保险相关方针政策。负责统筹推动、督促落实我市农业保险各项工作。审议农业保险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

二、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财政局负责牵头推进我市农业保险工作;负责保费补贴资金筹集、拨付、结算等工作;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发展局等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

(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农业保险规划和政策措施(不含林业);负责指导农业保险防灾减损工作;负责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编制、申报、保费审核和绩效管理工作;配合保险机构组织农业保险宣传、培训;督促承保机构加快投保进度,收集、反馈农户对农业保险政策的意见建议,提供年度农业生产基础数据;负责指导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协助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承保、理赔定损工作。

(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森林保险政策措施;负责指导森林保险防灾减损工作;负责年度森林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编制、申报、保费审核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森林保险宣传、培训,提供年度森林资源基础数据;负责指导各区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协助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承保、理赔定损工作。

(四)市金融发展局负责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我市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配合做好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制定工作;共同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支持保险机构丰富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受益面。

(五)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基础支撑类气象产品以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联合保险机构,参与天气指数保险产品的研发;根据投保情况提供高精度的气象监测、精细化的气象服务。

文件链接: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 沈阳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