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一、政策背景
为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以下简称“防灾救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辽宁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辽财农规〔2023〕17号)等规定,起草了《沈阳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于2月20日与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联合发文执行。
二、执行范围
各区、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水务)主管部门。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主要明确农业生产灾害、动物疫病和水旱灾害的范围及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明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支出、动物防疫补助支出及水利救灾支出方向的使用范围。
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主要明确救灾资金的分配要素及资金分配的相关程序要求。
第四章 绩效管理与监督 主要明确救灾资金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
第五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