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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采取“四项举措” 助力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建设生态宜居之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2020年,市财政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采取“四项举措”,助力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持续加强资金统筹,全年共拨付资金43.05亿元,主要用于淘汰和改造燃煤锅炉补贴、黑臭水体及运河水系治理、污水及污泥处理、新增和更新新能源与清洁能源公交车补贴、垃圾分类及处理、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实施。二是争取上级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和政策要求,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年共争取并拨付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等上级专项资金12.55亿元。三是完善制度建设。积极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研究制定《2020年沈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20年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20年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政策,为扎实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四是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要求有关单位在项目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预算绩效监控及评价等工作,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效果,推动提升规划水平和项目实施质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