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栏目列表
信息快递
市财政局加强村级组织运转资金保障助力  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7-08


为激励农村基层干部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发挥作用,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围绕提高村干部待遇、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党建经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个方面,加强资金保障,有效促进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提高村干部待遇水平,激发干部队伍能动性。建立全市村干部报酬稳定增长机制,村干部待遇不断提高。2022年起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标准核定,实现了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副职其他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全覆盖对在职村干部按标准给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助,并适当提高离任正职村干部生活补助。2022年,市财政共统筹省市资金,落实村干部待遇保障专项经费1.9亿元,有效保障了村干部各项待遇落实。二是落实村级组织运转专项经费,加强村党组织凝聚力。为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需办公费、水电费、报刊费等支出,按照大村每年2.8万元、小村每年2.6万元给予补助;每村每年给予0.5万元补助,用于保障村内治安、公共卫生防疫等其他必要支出进一步提高村级党建水平,按每村每年0.5万元标准,保障全市1527个村党建经费按照每村每年0.71万元标准,落实四县(区、市)915个村党组织活动经费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点专项经费。2022年,市财政共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党建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共计0.45亿元三是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2022年,市财政统筹省市专项资金0.42亿元,支持44个村依托乡村资源优势,盘活各类集体资产资源要素,积极发展“能人经济”、“飞地经济”及合作社试点,探索发展“土地经营型”、“资源开发型”、“抱团发展型”集体经济,有效促进了村级集体持续增收,预计当年实现经济效益467万元,受益农村人口达63380人。通过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力度,基层党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得到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