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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多措并举 持续助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29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市财政局以“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为契机,积极开展工作,以更高标准迎接全国营商环境评价。

一是在保证金免收方面,市财政局全面梳理2021、2022年度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对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出台了《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沈阳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投标、履约保证金,各区、县(市)财政局参照执行。二是在对已收保证金的管理及退还方面,市财政局督促各政府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时清退已收取的保证金,共清理清退涉企保证金4117.3万余元,惠及企业200余家。三是在代理机构培训方面,市财政局通过线上授课的方式,围绕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常见问题、投诉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细致解读,有效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工作绩效。四是在扩大“政采贷”业务规模方面,市财政局通过与银行座谈的方式,深入了解我市“政采贷”业务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研究落实解决方案,以实际行动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截至目前与我市合作的金融机构已达11家,累计释放企业流动资金1.6亿元。五是在处理部分企业反映采购项目款延期支付方面,市财政局会同市营商局调取“企业库”名单,积极同各企业联系,深入了解采购项目款延期支付问题,科学制定延期付款管理措施。六是在营商信息发布标准化方面,市财政局及时调整局门户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并公布上传57项法律法规规定、15项政策解读、82件案例,2项创新做法,使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更加标准、更加规范,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采购政策。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助企纾困、政府采购监管、沈阳市农产品采购平台管理、市本级“政采贷”业务等工作做细做实,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