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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信息公开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内容,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7条,其中,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11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35条;被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体刊载报道信息251篇。

积极组织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营商下午茶”活动,与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了解企业政策需求,收集企业问题诉求,推送惠企政策,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网上申请20件;信函申请2件;电子邮件申请4件;当面申请2件。以上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按照“谁起草、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表述规范、权威准确,做到信息发布“零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管理,安排专人对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日常维护和及时更新工作。

高度重视群众诉求,积极做好回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关工作,不断优化办理流程,高效解决群众诉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终考核,设定组织参加政务公开活动情况、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等绩效考核指标,跟踪监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贯彻落实《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内容,我市地方政府财政透明度位列全国第7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9.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1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1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1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对各类政策文件采取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受众面,同时多措并举创新方式开展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履职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财政局已按时完成沈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各项工作部署,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