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季度在线访谈部分情况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1
在线访谈
时间:2019年07月09日 10:00(星期二)
姓名:张*
问题:我是市直部门的一名会计,单位座落在沈河区,在信息录入时,我该选择在市级还是区县级录入呢?
回复:信息采集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沈阳市财政局负责驻沈中、省直及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各区、县(市)财政局负责本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及中、省直企业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感谢您对沈阳市财政局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