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11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办发〔2024〕33号)的工作要求,持续促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质量提升,特制定本通知。
二、通知内容
(一)筑牢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
1.优化提升信用监管模型。
2.加强信用评价结果靶向应用。
(二)营造高效便捷、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
1.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2.清除政府采购隐性壁垒。
3.降低政府采购准入门槛。
4.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5.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6.持续推进远程异地评审。
7.持续推行预付款保函工作。
(三)构筑公平竞争、公正执法的法治环境
1.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2.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
3.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4.实施包容审慎的政府采购监管执法。
(四)发挥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2.加强采购需求管理。
3.规范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4.加强履约验收管理。
(五)强化政策功能、促进产业发展
1.支持科技创新。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3.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三、工作要求
本次发布的通知,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