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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财政CA系统数字证书申请操作流程 (2025年7月)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10


1.根据业务办理需求认真填报《机构数字证书申请及变更表》(附件1)或《个人证书申请及变更表》(附件2)。

注意事项:一是认真核对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单位名称输入准确完整;二是认真核对个人身份证号和本单位预算编码,确保信息输入准确;三是申请表盖章、签字完整。

2.将申请表(加盖公章)复印件直接送至沈阳市财政局一楼政务保障部,或通过协同发送至沈阳市财政局。

3.三个工作日后携带申请表正式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用于办理财政CA数字证书)到领取证书介质。注意:机构证书申请表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证书申请表与身份证复印件“一对一”装订。

附件:1.机构数字证书申请及变更表

      2.个人证书申请及变更表

联系方式:1.证书申报领取事项

           联系人:刘璐 杨浩  联系电话:22710613

          2.国库支付电子化业务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22873735


附件1机构数字证书申请及变更表.doc

附件2个人证书申请及变更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