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06]7号)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对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援助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1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2007年底前,本人申报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不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已领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的人员),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离岗人员需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方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之内。
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一)基本养老保险按自由职业者身份续保,市财政对其实际缴费额的60%(养老保险统筹部分)给予补贴,个人账户部分由申请人承担。
(二)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参加住院统筹,不建立个人账户,或按《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缴费比例参保、续保。市财政按社平工资和当地政府确定的住院统筹缴费比例给予全额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程序
(一)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于每季度末20日前,持以下材料向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站提出申请。
1.本人《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站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或个体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当地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或缴费凭证(参保证明中须注明原参保单位);
4.缴费凭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5.《沈阳市“
(二)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站对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在社区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初审通过人员情况汇总形成电子软盘(见附件2,下同),于每季度末前将有关资料及复印件和数据盘上报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和就业科。
(三)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和就业科根据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将复审通过人员材料和数据汇总形成的电子软盘,于每季度第1个月5—日前报送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
(四)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后,将本地区拟同意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情况汇总形成电子软盘,于每季度第1个月8日前上报市劳动保障部门。
(五)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后,将全市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情况汇总后形成电子软盘,于每季度第1个月10日前送市养老保险中心核对申请人员参保情况;养老保险中心核定后,于每季度第1个月12日前送市医疗保险中心核对申请人员参保情况;市医疗保险中心核定后,于每季度第1个月14日前将核定后的情况,送市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核定后的情况,于每季度第1个月15日前送市财政部门,同时反馈各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
(六)市财政部门于每季度第1个月20日前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各区、县(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专户;
(七)各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最终审核确认的人员缴费凭证,于每季度第1个月20日前送区、县(市)财政部门,作为财政拨付凭证。
(八)各区、县(市)财政部门于每季度第1个月25日前,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划转养老或医疗保险费代扣银行。
(九)养老或医疗保险费代扣银行于每季度第1个月末前,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划入申报人的银行卡内。
以上时间遇法定假日或公休日顺延。
四、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
(一)“
(二)已享受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不能同时享受“
(三)中、省直企业或异地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中,符合享受“
(四)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
(五)大龄就业困难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个人参保年限或缴费年限不足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由个人按规定补缴或继续缴纳,达到相关规定后享受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
(六)对已享受“
(七)享受“
(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退休前死亡或出国定居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返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本息及个人账户外个人缴费本金,财政补贴部分不返还本人。
(九)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十)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
(十一)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
(十二)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因弄虚作假骗取冒领社会保险补贴的应承担法律责任;社会保险补贴经办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因玩忽职守造成资金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十三)“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做好“
(二)精心组织,整体联动。落实“
(三)各地区要建立从
(四)加强宣传,确保政策全面落实。各地区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单、社区宣传栏(板)、走访入户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
附件:1.沈阳市“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
2.沈阳市“
3.沈阳市“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