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沈阳华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06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的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沈阳华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黎明四街15号
被投诉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相关供应商:沈阳玫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92号105室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安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00-00098 包号:001
采购人名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日期:2021年2月1日
三、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相关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2:《质疑答复书》中的答复与质疑事项明显不符,且答复内容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四、处理决定
我局依法进行了调查,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投诉事项1。
2.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沈阳市财政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