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沈阳瑞邦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28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的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沈阳瑞邦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林盛街道办事处林盛村
被投诉人:沈阳医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国际学院建设工程项目供暖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00-01064 包号:01
采购人名称:沈阳医学院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日期:2021年3月18日
三、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取消特定资质,制定更合理的方案。
四、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沈阳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