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沈阳御森电子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08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含市机电工业学校)关于采购有线无线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100-00630 包组1)的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沈阳御森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79号B1102室
法定代表人:赫广园
被投诉人: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含市机电工业学校)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相关供应商:辽宁睿曲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路42-1号2-4-3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有线无线网络设备
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100-00630 包号:001
采购人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校(含市机电工业学校)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符合性证明材料”要求,该供应商投标文件应视为“无效文件”。
四、处理决定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沈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