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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06

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做好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工作,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0〕15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 各区、县(市)、开发区和单位要高度重视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内部控制编报工作要求。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采用网络版方式,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0〕154号)中编报方式执行。

2. 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2020年8月15日前完成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以PDF电子版形式(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市财政局。

市直各单位2020年8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以PDF电子版形式(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市财政局。

对逾期不报的地区或单位视情节予以通报。

    3.为加强沟通协调,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建设,市财政建立了沈阳市内部控制工作微信群。请各相关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及时沟通内部控制报告编报中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确保顺利完成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

省财政厅将于7月8日以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举办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培训,具体信息将在沈阳市内部控制工作微信群通知。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处 周建华

联系电话:024-23836662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

      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0〕154号)




                                  沈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6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0〕154号).pdf


文件链接: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链接:图解:沈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