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关于采购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电工电子电拖实训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100-01960)的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五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黄华圣
被投诉人1: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1320室
被投诉人2: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电工电子电拖实训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100-01960
采购人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日期:2020年8月18日
三、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对电工电拖实训装置和电工电子实训装置设置诸多的现场功能演示条款不合理,明显属于限制供应商的行为。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对电工电拖实训装置和电工电子实训装置要求提供现场功能演示以及提供证明文件的评分具有较大的重复性,属于重复评分。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带有“▲”的条款过多,评分标准不合理。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内容倾向于特定供应商。
四、处理决定
我局依法进行了调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投诉事项1、2、4。
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沈阳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