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及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29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采〔2020〕219号)(以下简称“《方案》”)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作部署,我市本级及所属区、县(市)为首批全流程电子化推广实施地区。现将该《方案》和《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省财政厅该工作有关通知安排,认真研究,遵照执行,做好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电子招投标业务推广实施、新旧版采购系统衔接及相关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
沈阳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链接:《沈阳市财政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及启用 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 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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