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所转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19
沈财会〔2014〕582号
市国资委,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及中直企业: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辽财会〔2014〕187号)转发给你们,请布置有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市财政局(会计处)。
沈阳市财政局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