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11
沈财企〔2026〕100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2026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继续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为做好我市试点申报工作,根据省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区、县(市)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6〕8号)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市向省择优推荐1个联合试点县(两个及以上的县联合申报试点,具备条件的市辖区可申报联合试点县)。
2.申报材料除上级要求提供的内容外,请推荐县提供加盖县政府公章的实施方案。
3.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刻录)各一式六份,请联合试点县有关部门联合行文并于3月12日中午前报送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1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企业处: 张勇;1347816641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汽车处:韩波;15566031984
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设施处:陈宇;1384006933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