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各处(室、部、所):
现将《沈阳市财政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财政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细化普法内容、范围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行普法责任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根据《2026年沈阳市市(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有关要求,特制定《沈阳市财政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同普法责任
(一)铸魂领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用好权威读本,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 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开展分众化、常态化宣讲。
(二)依法履职,全面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流程。落实《辽宁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做好“九五”普法实施相关工作。
(三)聚焦中心,精准服务振兴发展大局
一是紧扣振兴中心任务,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物安全、 安全生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刑事治安、应急处突、文化领域、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土地保护、文物保护、民族宗教、统一战线、个人信息保护、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治理赌博、行政处罚、法律援助、信用条例、文明殡葬、传染病防治、反诈宣防、打击养老诈骗等领域法律法规。二是抓实党纪宣传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核心党内法规,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推动普治双向融合,赋能基层依法治理。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相融合,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送法下乡”“法律进乡村”等活动,以法治力量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四是紧盯重 点人群节点,构建长效普法体系。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老年人、媒体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依托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生态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利用企业、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部门普法责任
1.重点普法内容:《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重点普法对象: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从业人员、面向服务的市直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财政相关法律行为参与者及社会公众。
3.重要时间节点:5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
局内各处(室、部、所)领导作为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守法律底线,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细化普法责任
局内各处(室、部、所)要结合局普法责任清单中的重点普法内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要时间节点,细化本部门普法工作,进一步细化实施方式,确保普法责任分解到岗到人。
(三)创新普法形式
局内各处(室、部、所)要注重依托网站、广播电视媒体、报纸期刊、等有效载体,构建 “网、报、微、端、屏”立体普法格局,注重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普法活动,提升群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