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29
财政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中央直达指标资金的通知》(辽财指农[2020]883号),现提前下达2021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中央直达指标资金2080万元(贰仟零捌拾万元整)。其中:你县(市、区) 万元( 元整),对县(市)补助由省财政直拨到县(市)。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具体资金额度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财政部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本次下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请在收到资金指标文件后,保证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明确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具体规模,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2.严格按照《辽宁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辽农改办[2014]10号)及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2021年初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下达情况,落实县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统筹做好预算编制、指标下达和项目安排等相关工作。
3.此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将与2021年初下达省级预算安排的相关资金时一并明确。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中央直达指
标资金情况表
沈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