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1]266号),现下达各区县(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中央直达资金10410万元(壹亿零肆佰壹拾万元整)。其中:你县(市、区) 万元( 元整),具体资金额度、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本次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请在收到资金指标文件后,保证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明确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具体规模,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2.此次下达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权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53农田建设”。
3.请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规[2019]7号)规定,做好资金和项目的衔接,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请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辽财农[2019]366号)对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沈阳市财政局
2021年5月XX10日
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地区 | 年度资金合计 | 已下达资金 | 本次下达资金 | 备注 |
合计 | 47392 | 36982 | 10410 |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4394 | 3619 | 775 | 资金拨付到铁西区 |
苏家屯区 | 4892 | 4030 | 862 | |
沈北新区 | 2333 | 1922 | 411 | |
于洪区 | 4234 | 3487 | 747 | |
辽中区 | 1506 | 1240 | 266 | |
康平县 | 2823 | 2325 | 498 | |
法库县 | 13671 | 11261 | 2410 | |
新民市 | 13539 | 9098 | 4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