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
省补助(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省补助(省级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1]159号),现下达各区县(市)2021年农田建设省补助(省级直达)资金11054万元(壹亿壹仟零伍拾肆万元整)。其中:你县(市、区) 万元( 元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由省财政直接拨付相关区、县(市)财政国库。具体资金额度等详见附件。
1.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规[2019]7号)规定,结合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任务计划和本地区实际,与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本次农田建设省补助资金暂不下达绩效目标,待后续中央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任务下达后,一并下达年度整体和区域绩效目标,请各区县市结合地区实际,统筹安排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2.本次下达农田建设省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省级配套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请在收到资金指标文件后,保证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2021年农田建设省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沈阳市财政局
2021年4月6日
2021年农田建设省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市县别 合计 收入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支出2130153“农田建设” 212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
备注
合计 11054 8554 2500
经济技术开发区 962 962 资金拨付到铁西区
苏家屯区 1070 1070
沈北新区 925 925
于洪区 1207 1207
辽中区 329 329
康平县 618 618
法库县 2991 491 2500
新民市 2952 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