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沈阳市直达资金 分配下达情况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12
一、全市情况
截至2021年6月末,我市共收到各类中央直达资金67.5亿元(中央级直达资金62亿元,省级直达资金5.5亿元),其中:市本级26.6亿元;各区县40.9亿元。
1.中央直达资金66亿元。主要用于基层“三保”支出、就业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田建设、困难群众救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救助、学生资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生育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优抚对象补助、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
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服务业发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等方面。
二、市本级情况
截至2021年6月末,沈阳市本级共收到各类中央直达资金26.6亿元中,已经拨付26.3亿元,具体为:
1. 中央直达资金25.3亿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救助、学生资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
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服务业发展等方面。
截至2021年6月末,市本级收到的中央直达资金尚未拨付0.3亿元。一是学生资助补助经费0.2亿元,主要是学生资助支出,结合受助学生统计核实情况,此资金已于7月6日下达完毕;二是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参照直达资金0.1亿元,主要是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支出,目前正组织相关单位提报具体建设项目,计划7月中旬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