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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处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03

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推广运用PPP财政相关工作。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财务管理、全口径报告等相关管理工作,并指导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使用监管,负责对接国家、省有关基金,指导监督市级相关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申报及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处长:彭海龙    办公电话:22824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