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2-11
负责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国有文物文化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产年报、产权登记汇总等工作,负责市本级资产配置,组织协调开展全市资产、资金、资源盘活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分支机构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