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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及时增加拨付公交行业财政补贴补偿的建议(第0550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08


何文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增加拨付公交行业财政补贴补偿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政府财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沈阳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通过几年来不断深化改革和建设,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常规公交网络为主体和以定制公交、通勤公交、旅游公交等为辅助的差别化、多元化的公交出行服务格局,公交出行更加快捷、方便、舒适、安全、经济。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公交与城区扩容实现了同步增长,同时沈阳地铁的持续建设,使城市居民的日常出行进一步得到有效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完善公交都市体系的总体要求,市财政局逐年增加对城市公交的投入。

一、近几年财政投入情况

1.公交运营公益性亏损财政补贴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自2006年起,我市已经建立了城市公交企业公益群体乘车补贴机制。每年度市交通运输局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上年度承担社会福利乘车群体客量、成本、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市财政局根据市交通局审核情况,确定财政公益性补贴额度,报市政府审批。统计,2021年市政府对公交地铁公益人群及运营补贴2.38亿元,2022年补贴2.06亿元,2023年补贴2.45亿元。特别是2022年,因疫情带来的持续影响,为缓解公交企业资金紧张问题,经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申请,市财政局启动应急机制,筹措资金2.18亿元,为公交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和方便市民便利出行、安全出行提供了资金保障。

2.公交车辆更新财政补贴情况

按照国家绿色公交整体部署,自2016年起,我市鼓励公交企业更新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市政府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财政补贴资金27.18亿元。

3.公交场站建设财政资金投入情况。

一是2021年对重点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及公交场站维护投入资金3391万元。二是2022年对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维修及维护投入资金3622万元。三是2023年对新建宝马公交枢纽、细河路、劳动路等新建公交场站项目以及公交场站维修维护改造投入资金32794万元。

二、2024年我市进一步支持公交行业改革发展的措施

2024年,为进一步支持我市公交行业发展,市政府多次听取市交通运输局汇报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公交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

1.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推进公交成本规制工作。城市公交是事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的重要公益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出行方式多元等因素影响,公众出行习惯发生深刻变化,公交企业经营困难,行业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2023年10月交通运输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 号),明确提出要落实运营补贴补偿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交行业发展,责成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我市公交行业成本规制工作。其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做出批示,主管副市长多次开会研究,为工作推进提供了有力指导。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公交行业成本规制指标体系。

2.持续加大对改善公交设施条件的投入。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2024年将持续提升公交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公交场站建设,推动场站综合开发,提升公交站点合理布局。同时,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与改造。2024-2026年计划投入4.52亿元,用于建设6个公交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提升城市公交运营环境。财政部门将全力配合交通部门,向上对接汇报,积极争取上级对新建及改造公交场站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设施等项目政策资金支持。

3.支持我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紧密围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将不断优化完善公交线网布局,在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基础上,将适时优化发车班次、密度,合理配置公交运力,调整不合理票价,努力构建“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共享单车+慢行”多层次的公共交通客运体系,财政部门将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公共交通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公交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一定离不开政府、企业、公众的各方协同努力。我们期待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市未来的城市公共交通能够呈现更丰富多元的面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

让百姓满意,为民服务是我们的职责和荣誉,也恳切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欢迎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经济建设处

    人:陈赫

联系电话:22871969

沈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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