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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行时
高质高效推进提案办理 提升政府采购治理效能
信息来源:沈阳市财政 发布时间:2026-07-23

沈阳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坚持快速响应,精准落实,2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市首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以实际行动回应政协委员关切问题,切实将提案建议转化为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

一、精准施策,切实破解突出问题

紧扣提案诉求,坚持问题导向,沈阳市财政局近年来持续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上创新突破,解决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一是建立沈阳市政府采购领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共同打击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2起涉嫌串通投标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办,协同纪检监察机关核查清理997名涉嫌违法违纪、信息造假等问题专家。二是持续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对50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168个政府采购项目全面排查,查处违法违规问题24项,依法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启动行政处罚立案,维护公平公正政府采购秩序。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构筑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履职环境;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供应商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四是保持多元化投诉受理渠道,压缩投诉处理时限,提高投诉处理效能,让供应商维护权益更便捷。五是推进辽宁政府采购网升级功能,加强大数据监管与智能预警,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业务培训,深入解读政府采购政策法规。

二、快速响应,提案办理高效有序

沈阳市财政局始终坚持把提案办理作为回应委员关切、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收到提案后立即启动办理流程,主管领导全程督办、业务处室全力推进。办理过程中,坚持主动对接、积极沟通,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政协委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倾听意见建议,细致解读政策、耐心解答疑问、及时反馈进展,以高效务实态度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充分体现对政协提案的高度重视与责任担当。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过程的高效规范、办理举措的务实有力以及办理结果的落地见效表示充分肯定和高度满意。

三、常态长效,推动监管提质增效

沈阳市财政局将认真吸纳提案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效能,在2025年深入推进“零门槛准入、零成本参与、零壁垒竞争、零容忍打击”的“四零”基础上,发挥政府采购关键政策工具作用,通过着力推进惠企服务、供需对接、产品推广、信息传递、标准对标等方面“零距离”改革创新,实现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由“四零”迈入“五零”新阶段,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加强多部门联动监管。与市司法局、市铁路运输法院建立政府采购领域会商机制,对政府采购领域中突出问题、疑点难点等进行研讨,形成共识,指导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实现“诉源治理”。二是出台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制度。印发《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采购人通过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强化异常低价审查、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做好质疑答复工作、加快实施政府采购等工作要求,构筑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履职环境。三是完善数字化政府采购建设。实行辽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实现项目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推进辽宁政府采购网升级智慧监管,对异常投标、关联企业等风险实时监测预警和大数据分析,严查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沈阳市财政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巩固办理成果,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导向,采取有效工作举措,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