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生猪 调出大县奖励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5-24
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经〔2021〕323号)要求,现下达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中央直达资金 万元( 万元整)。该指标收入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列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该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统筹部分)为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请及时下达指标文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请按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奖励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请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中央直达资金表
沈阳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4日
沈财指流〔2021〕537号附件
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中央直达资金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地 区 | 下达金额 | 备注 |
合 计 | 823 | ||
1 | 辽中区 | 109 | 省直拨 |
2 | 法库县 | 151 | 省直拨 |
3 | 康平县 | 390 | 省直拨 |
4 | 新民市 | 173 | 省直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