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 推动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26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财政依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工作要求,密切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政策研究、筹措落实资金、发挥资金效用,确保扶贫政策与建立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九个不变”,保持扶持力度不降。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新的起点,保持现有帮扶工作体制机制不变,政策不断、投入不减、力度不降、驻村工作队不撤,继续巩固发展脱贫产业、项目。2021年安排专项产业扶贫资金7670万元,较上年增长8%,支持建立县级长效支柱产业、乡有长效主导产业、村有长效优势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巩固机制。二是强化兜底政策,提高抵御风险能力。紧盯返贫致贫的问题症结,加强与保险部门合作,安排防贫救助资金,设立防贫保险,重点防控产业发展、大病等风险,确保贫困户生产生活有保障。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努力实现扶贫资金资产保值增值,督导区县(市)合理分配并规范使用各类收益,增加贫困户收入来源。三是拓展工作成效,推动全面振兴发展。坚持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推动从消除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变,从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向生态宜居转变。加强农村电商建设,推进资源与企业对接、产品与市场对接。加强脱贫地区“一村一品”建设投入,支持有资源禀赋的脱贫村发展为美丽休闲乡村,在脱贫地区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工程,尝试以工代赈,吸纳脱贫和低收入人口就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