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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3年1至7月农业农村 领域重点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05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点资金向社会公开的工作要求,现将沈阳市2023年1至7月农业农村领域重点资金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涉及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达资金、中央及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直达资金,总额76343.4万元。如发现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

    人:李  

联系电话:024-22842422

  箱:nyc-sczj@shenyang.gov.cn

附件:1-7月农业农村领域重点专项资金分配表

沈阳市财政局

202374

附件

沈阳市2023年1-7月农业农村领域

重点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合计

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央直达资金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直达资金

2023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直达资金

备注

合计

76343.4

5054.4

68679

1960

650


新民市

21182.36

1495.9

19288.46

270

128


辽中区

8936.31

599.3

8073.01

150

114


法库县

16000.53

1029.4

14717.13

150

104


康平县

12593.96

828

11181.96

280

304


沈北新区

5013.8

277.67

4406.13

330



苏家屯区

4950.14

336.79

4493.35

120



于洪区

2621.39

175.76

2265.63

180



浑南区

2771.91

187.87

2434.04

150



经济技术开发区

1960.98

118.62

1722.36

120



大东区

151.96

3.17

58.79

90



皇姑区

71.3

0.12

11.18

60



和平区

88.76

1.8

26.96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