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沈阳市开展小微企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2
(二十八)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机制,明确收费标准,实施收费项目政务公开。其政策解答如下: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涉企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4〕70号)要求,我局已与市物价局联合编制了《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沈阳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于今年7月23日在沈阳市政务公开服务网站公布。如需了解相关内容,可登录www.syzwgk.gov.cn,选择“信息公开”选项,找到“市财政局”,在“政策法规选项”中选择“市政策法规”,在显示目录中查找《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公布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该《通知》的附件中,包含所有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涉企政府性基金项目。
目录清单中各收费项目的征收单位,政策依据,征收标准、减免事项等逐一进行了列举。在执行中如遇到政策变化,我们将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和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
沈阳市财政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