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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市政府关于沈阳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信息来源:沈阳市财政 发布时间:2026-01-15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4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489.1亿元,负债总额4633.8亿元,所有者权益2855.3亿元,资产负债率61.9%。

其中:市属企业资产总额4089.1亿元,负债总额2369.3亿元,所有者权益1719.8亿元,资产负债率57.9%。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4年,全市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3682.7亿元,负债总额12684.2亿元,所有者权益998.5亿元,资产负债率92.7%。

其中:市属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3665.7亿元,负债总额12678.5亿元,所有者权益987.2亿元,资产负债率92.8%。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4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341.6亿元,负债总额517.2亿元,净资产1824.4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191.2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150.4亿元。

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719.3亿元,负债总额134.9亿元,净资产584.4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91.4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27.9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4年底,全市国有土地面积20.8万公顷,水资源总量52.7亿立方米,全市现有自然保护地15处。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质效。组建文体旅、陆港、外贸等企业集团,金控揭牌全省首家数据资产登记中心。航产集团推动航空产业链聚集升级的经验做法被国务院国资委纳入综改试验成果清单。二是践行国企责任发挥功能作用。产投集团升级拓展“投贷同动”服务模式支持浑南科技城建设。全力推进地铁在建线路建设,提升居民用水质量,燃气报警器安装比例东北地区最高。三是深化央地合作推进融合发展。在全省率先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完成首例东北驻地央企“分转子”。揭牌辽宁省暨沈阳市“央企之家”,“一对一”服务保障在沈央企。四是健全治理机制激发活力动力。加强董事会建设,实质性推开“三能”评估机制改革,推进企业全面实施用工计划管理,全面推行员工公开招聘,开展国有企业精益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五是丰富监管方式,增强监管效能。建立出资人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四方联动”监督协同会商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管理、阳光国企采购、产权交易数智化监管、国资监管“四位一体”的数字化管理体系。制发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指导企业进行内控体系自评。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夯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基础。严格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出资人、受托人职责履行,做好动态全级次产权登记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季报、年报、绩效评价等工作,推动金融机构有序、健康发展。二是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增加重点领域授信投放力度,推动数字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财政金融奖补资金,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发挥担保撬动作用,持续扩大“园区集合贷”规模,有效降低融资门槛。三是筑牢金融风险防线。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分阶段推进风险化解,稳步实施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加快处置问题资产,提高审查审批效率。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不断筑牢资产管理基础。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印发数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公物仓资产管理规范等,完善制度体系。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上线运行,资产管理与日常管理、会计核算、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等业务环节的贯通。开展市本级资产智慧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同步。二是全力推进国有“三资”盘活利用。制定国有资金资产资源清查盘活工作方案和6个子方案,完成清查并形成资产资源清单和待盘活项目清单。充分发挥公物仓调剂共享功能,精准施策大力推动资产处置盘活,充分挖掘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潜能。三是厉行节约规范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把资产配置关。合理调配保障办公用房,推进集中办公,为新设部门、增编单位调剂办公场所,严格办公用房维修审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低效运行公务用车动态调整、统筹使用,从严控制车辆配备更新,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四是探索公共基础设施、数据等新类型资产管理。持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入账。出台数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积极探索数据资产管理规律。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国土空间格局持续优化。2024年10月,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国务院批复,“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写入城市性质。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力做好资源要素保障。二是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持续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完成2024年度变更调查,协同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专项普查工作。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涉企不动产登记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面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全面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提升自然资源保护效率和生态修复能力。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落实“长牙齿”硬措施,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要求。提高生态修复能力。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量水而行。加强林业资源保护。推进重点生态区域国土绿化行动,完成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年度任务,进一步夯实了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发展林药、林菜、林菌等林下产业,专项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优良天数和PM₂.₅浓度两项指标跃升至全国中上游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以实施四个工程为抓手,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

一是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工程。做大资产规模,做优产业支撑,做强主责主业,有效盘活资产。二是实施央企与沈合作提升工程。全面深化项目合作,聚力强化资本合作,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三是实施企业管理提升工程。完善公司治理,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实施国资监管效能提升工程。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四方联动”监督协同会商。

(二)稳步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效能,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是健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金融企业制度建设,健全产权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评价和薪酬制度,持续推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二是深化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将产业链金融作为提升金融服务的重要着力点,不断加大对重点产业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督促企业强化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处置能力,压实国有金融企业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积极调整风险控制措施,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三)加强资产基础管理,高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尽责

一是加力推动资产盘活。完善国有“三资 ”盘活长效机制,深挖资产资源利用潜力,通过内部挖潜、修旧利废、出租出售、共享共用和公物仓调剂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推进资产盘活。二是不断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夯实房产档案管理基础,分类推进房产权属统一工作,充分利用巡检、平台预警等方式,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三是继续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大力推动车辆资产中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解决,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推动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试点工作落地。四是持续夯实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类资产管理协调机制,开展清查盘点,明确管护主体,推进资产入账。五是积极探索数据资产管理。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常态化运行机制,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围绕重点领域打造市场化成熟度高的数据应用产品和服务。开展数据资产试点,在资产确认、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数据资产管理规律。

(四)践行“两山”理念,不断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科学统筹国土空间布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比较优势,优化城镇、农业、生态空间格局。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促进规划的数字化转型,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施性、可监督性。二是厚植生态本底,扎实做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推进“三北”工程六期建设,推进辽蒙2省5市跨区域联防联治,构筑科尔沁沙地生态安全屏障。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扎实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着力壮大林草产业。积极开展国家植物园创建。三是促进资源利用转型升级,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积极优化土地政策,深化审批改革,提升土地要素配置与利用效率。着力服务企业降本增效。强化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政策落实,健全土地二级市场运行机制。扎实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