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财政 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18
一、 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两会”精神,按照中共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平稳地应对了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工作,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基本情况
1.以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保障法治财政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法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法规工作运行程序,优化法规工作咨询论证流程。
2.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为抓手,推进法治财政工作顺利进行。
完善财政内部管理制度,多角度多层次的开展制度清理。
细化行政执法职权,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动态调整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执法案卷管理。深入开展三项制度。
3.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为依托,扩大法治财政工作覆盖面。
明确工作任务,建立计划管理体系,开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开展会计活动日系列宣传,开展 “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高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广泛性。
4.以加强财政中心工作为重点,全面开展法治财政工作。
不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基础建设水平。
5.以接受各方监督为契机,努力提升法治财政工作能力。
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畅通监督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