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21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加强过渡期内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沈阳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执行范围
市直相关部门,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定义,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等。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明确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3个方面、共7个重点领域,以及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等。
第三章,资金分配与使用。明确资金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和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等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实行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明确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五章,附则。明确实施细则生效日期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