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沈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31
一、政策背景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便于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及《2024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结合我市实际,调整编制了《2024年沈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沈阳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2024年沈阳市本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二、执行范围
各区、县(市)财政局、发改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定义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